第3章
“你在家歇着。今天你什么都不用干。”
他站在厨房门口,手搭在门框上,不知道该放下来还是继续搭着。
前世他就是这样。永远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,该不该留在这个家。
因为我从来没给过他答案。
我出了门。
站在楼道里,靠着墙,闭了一下眼睛。
前世你为我死,这世我替你活。
2.
菜市场在小区东门外,走路七分钟。
我买了排骨、西红柿、鸡蛋、青菜、豆腐,还有一袋大米。孙建军爱吃红烧排骨,放点土豆,汤拌饭能吃三碗。
我怎么知道的?
前世何大勇说的。
孙建军去世后,何大勇帮我收拾遗物。那个十二平米的出租屋里什么都没有,但冰箱贴上夹着一张纸条,是食堂的菜单,上面用笔圈了一个菜:红烧排骨。
何大勇说:“建军每次就点这个。他说你谈恋爱那会儿做过一回,他念了十年。”
我站在菜市场的排骨摊前,拎着那袋骨头,指甲陷进塑料袋里。
谈恋爱那会儿。
那是我跟孙建军仅有的几个月“好时候”。相亲认识,处了三个月就结了婚。那三个月我做过一次排骨——不是因为想对他好,是因为我妈说“得拴住人家,以后用得着”。
用得着。
后来确实用了。
结婚第一年,我妈让孙建军出钱翻修老家房子。三万。
第二年,弟弟赵志强结婚,我妈让出彩礼钱。六万八。
第三年,弟弟说要开店,八万。
**年,弟弟店倒了,欠了债,十二万。
每一次都是我开口,孙建军出钱。
每一次他都没说一个字。
不说不代表不疼。
只是没有人问他疼不疼。
包括我。
我拎着菜回家。推开门,一股洗洁精的味道。
孙建军在洗碗。
只有两个碗,昨晚的。他弯着腰,水龙头开得很小——前世他也这样,水龙头永远开最小那档,怕费水。
“我来。”
他回头看我,手还在碗上搓。
“没事,就两个碗——”
我走过去,把他的手从水里拎出来。
他的手凉的。指关节粗大,虎口有一道旧疤,是被车架划的。
前世这双手后来瘦成了骨头。
我攥了一下他的手,松开了。
“你去歇着。我做饭。”
他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菜——排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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