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不错了。
她指了指饭馆后面。“后面有个杂物间,收拾一下能住人。床是没有,我给你找张折叠床,被褥我自己家里有的多,明天给你带过来。今晚先将就一下,行吧?”
“行。”
我从那天晚上开始,住进了李姐饭馆后面的杂物间。
房间大概四五个平方,堆着一些饮料瓶、纸箱和旧厨具。我把东西挪到一边,腾出一块空地,铺了两层硬纸板当床垫。李姐从前面拿了一条旧桌布,叠了叠当枕头。
被子是第二天拿来的,一床旧棉被,洗得发白,但很干净,有肥皂的味道。
我很满足了。
比起那个废弃加油站的墙角,这里至少不漏风。比起我爸家的厕所,这里至少没人把门从外面锁上。比起我妈病房里的椅子,这里至少不用眼睁睁看着一个人断气。
我在这里住了下来。
5. 洗碗工的日常
每天的工作是从早上七点开始。
把前一天的碗筷全部洗一遍。前一天晚上的碗筷泡在水池里,油渍凝固了,要用钢丝球用力刷才能刷掉。洗洁精把手的皮肤烧得发白,两天就开始裂口子,一个星期以后,十个手指头就没一个好地方了。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油泥,怎么洗都洗不干净。
手指头裂开口子,洗碗的时候盐水一浸,钻心地疼。我不吭声,咬着牙继续洗。李姐看到了,找了双橡胶手套给我,但手套太大,戴着不方便干活,我试了两次就摘了。
该疼还是疼。
但我习惯了。在家里洗碗也是这么洗的,那时候后妈让我一个人洗一大家子的碗,没人帮我,没人给我手套,没人问我疼不疼。
洗完碗要去前面帮忙。端菜、擦桌子、扫地、倒垃圾,什么活都干。李姐人好,来的客人多的时候,会让我站在她旁边看她炒菜,偶尔也教我几招。
“女孩子会做菜,以后走到哪都饿不死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锅里油花四溅,她用锅盖挡着,把我往后推了推。
中午两点以后客人少了,我能歇一会儿。趴在杂物间的折叠床上,看几眼课本——我没扔那些课本,从后备箱里带出来的就这些东西,舍不得扔。不看也得看,没事干的时候不看课本,脑子里就会想别的,想我爸,想后妈,想那个后备箱。
想多了会做噩梦。
所以我尽量让自己忙起来。忙到累得沾床就睡,没时间想,没时间做梦。
晚上打烊以后,还要把一天的碗筷全部洗完才能睡。李姐说要给我买台洗碗机,我说不用,洗得快一点就行。其实是我怕她花钱,她一个小饭馆,挣不了几个钱,养我这么一个白吃饭的,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。
李姐的老公几年前跑了,听说去了南方,再也没回来。她一个人带着一个儿子,儿子在县城读高中,一个月才回来一次。所以她的日子也不宽裕,但她从来不跟我诉苦,每天笑嘻嘻的,好像什么都难不倒她。
6. 巷口遇险
有一天晚上,我出去倒垃圾,看到巷子里躺着一个人。
垃圾站在饭馆后面的一条小巷里,没有灯,黑漆漆的,只有一个绿色的大垃圾桶,桶身上糊着一层干掉的食物残渣。
我把垃圾袋扔进去的时候,闻到一股很重的酒味,混着一种说不清的腥臭味。我以为是旁边下水道返上来的味道,没在意,转身要走。
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。
软绵绵的。
不是石头,不是垃圾。
我低头一看,是一个人。
一个老头,蜷缩在垃圾桶旁边的地上,浑身酒气,头发白了大半,脸上全是皱纹,穿着一件破棉袄,棉袄上全是补丁,袖口黑得发亮,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没洗过。
我以为他是喝醉了的流浪汉,想绕过去。
但我刚迈了一步,一只手猛地抓住了我的脚踝。
那手跟铁钳子似的,力气大得吓人,骨节粗大,指甲里全是黑泥,手指上缠着脏兮兮的绷带,绷带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。
我低头看他,他也正抬眼盯着我。
那双眼睛浑浊,眼白上全是***,但透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光。不是醉鬼眼中的那种涣散迷茫,而是一种清醒的、带着侵略性的审视,像是在打量一
她指了指饭馆后面。“后面有个杂物间,收拾一下能住人。床是没有,我给你找张折叠床,被褥我自己家里有的多,明天给你带过来。今晚先将就一下,行吧?”
“行。”
我从那天晚上开始,住进了李姐饭馆后面的杂物间。
房间大概四五个平方,堆着一些饮料瓶、纸箱和旧厨具。我把东西挪到一边,腾出一块空地,铺了两层硬纸板当床垫。李姐从前面拿了一条旧桌布,叠了叠当枕头。
被子是第二天拿来的,一床旧棉被,洗得发白,但很干净,有肥皂的味道。
我很满足了。
比起那个废弃加油站的墙角,这里至少不漏风。比起我爸家的厕所,这里至少没人把门从外面锁上。比起我妈病房里的椅子,这里至少不用眼睁睁看着一个人断气。
我在这里住了下来。
5. 洗碗工的日常
每天的工作是从早上七点开始。
把前一天的碗筷全部洗一遍。前一天晚上的碗筷泡在水池里,油渍凝固了,要用钢丝球用力刷才能刷掉。洗洁精把手的皮肤烧得发白,两天就开始裂口子,一个星期以后,十个手指头就没一个好地方了。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油泥,怎么洗都洗不干净。
手指头裂开口子,洗碗的时候盐水一浸,钻心地疼。我不吭声,咬着牙继续洗。李姐看到了,找了双橡胶手套给我,但手套太大,戴着不方便干活,我试了两次就摘了。
该疼还是疼。
但我习惯了。在家里洗碗也是这么洗的,那时候后妈让我一个人洗一大家子的碗,没人帮我,没人给我手套,没人问我疼不疼。
洗完碗要去前面帮忙。端菜、擦桌子、扫地、倒垃圾,什么活都干。李姐人好,来的客人多的时候,会让我站在她旁边看她炒菜,偶尔也教我几招。
“女孩子会做菜,以后走到哪都饿不死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锅里油花四溅,她用锅盖挡着,把我往后推了推。
中午两点以后客人少了,我能歇一会儿。趴在杂物间的折叠床上,看几眼课本——我没扔那些课本,从后备箱里带出来的就这些东西,舍不得扔。不看也得看,没事干的时候不看课本,脑子里就会想别的,想我爸,想后妈,想那个后备箱。
想多了会做噩梦。
所以我尽量让自己忙起来。忙到累得沾床就睡,没时间想,没时间做梦。
晚上打烊以后,还要把一天的碗筷全部洗完才能睡。李姐说要给我买台洗碗机,我说不用,洗得快一点就行。其实是我怕她花钱,她一个小饭馆,挣不了几个钱,养我这么一个白吃饭的,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。
李姐的老公几年前跑了,听说去了南方,再也没回来。她一个人带着一个儿子,儿子在县城读高中,一个月才回来一次。所以她的日子也不宽裕,但她从来不跟我诉苦,每天笑嘻嘻的,好像什么都难不倒她。
6. 巷口遇险
有一天晚上,我出去倒垃圾,看到巷子里躺着一个人。
垃圾站在饭馆后面的一条小巷里,没有灯,黑漆漆的,只有一个绿色的大垃圾桶,桶身上糊着一层干掉的食物残渣。
我把垃圾袋扔进去的时候,闻到一股很重的酒味,混着一种说不清的腥臭味。我以为是旁边下水道返上来的味道,没在意,转身要走。
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。
软绵绵的。
不是石头,不是垃圾。
我低头一看,是一个人。
一个老头,蜷缩在垃圾桶旁边的地上,浑身酒气,头发白了大半,脸上全是皱纹,穿着一件破棉袄,棉袄上全是补丁,袖口黑得发亮,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没洗过。
我以为他是喝醉了的流浪汉,想绕过去。
但我刚迈了一步,一只手猛地抓住了我的脚踝。
那手跟铁钳子似的,力气大得吓人,骨节粗大,指甲里全是黑泥,手指上缠着脏兮兮的绷带,绷带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。
我低头看他,他也正抬眼盯着我。
那双眼睛浑浊,眼白上全是***,但透着一种让人不舒服的光。不是醉鬼眼中的那种涣散迷茫,而是一种清醒的、带着侵略性的审视,像是在打量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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