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书名:再见初恋,想说我爱你  |  作者:钧禾暖金  |  更新:2026-05-06
那本《我生命里的光》在书架上塞了好多年了。
今天本来是想找一份旧合同的,翻着翻着翻到了它。书脊晒褪色了,从深蓝变成了灰蓝,上面的字看不太清。我把它抽出来,随手翻了翻。纸张发黄了,边角卷起来,有一股旧书特有的味道——不是霉味,是那种晒过很多次太阳之后留下来的、干燥的、微甜的香。
翻到一百二十三页的时候,一个信封掉了出来。
牛皮纸的,没有署名,封口上压着一条红色的线。
我愣在那儿。
手里还拿着那本破书,信掉在地上,我弯腰去捡,动作太快,膝盖磕到了书架的底层隔板,疼了一下,但我没顾上。
我把信封捡起来。
手指碰到纸面的时候,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——不,不是想起,是一种触感先于记忆跑了出来。那种廉价的、有点糙的牛皮纸的手感。学校门口的文具店就有卖的,三毛钱一个。我买过很多个,寄信、装试卷、包书皮。但只有那一封,我投进邮筒之后,每天都在等它到达。
它没有到达。
它在我自己的书架上,在我自己的手心里,在那本我甚至不记得自己买过的书里。
我抽出里面的纸,展开。纸已经脆了,展开的时候要很小心,我怕把它撕了。
上面有一行字。
字迹很潦草,收笔的地方有一个很用力的顿点,像是写这几个字的时候手在发抖。
灿禾,对不起。
就这五个字。
我盯着它看了大概有五六分钟。窗户没关,风把窗帘吹起来,一下一下的,像有人在喘气。我没有开灯,房间越来越暗,那行字慢慢融进了阴影里。
但我知道它写的是什么。
因为那是我写的。
那封信很长。我写了三页纸,涂涂改改,写废了好几张,最后誊抄了一遍,折好,装进牛皮纸信封,封口。
我写的是:灿禾,对不起。之前说的那些话不是我的真心。我家里出了点事,我走不了了。你要去上海,去学你喜欢的东西,别因为我改变你的路。这辈子,我会记得你的。
最后那句话我改了很多遍。
一开始写的是“我不会忘了你”。划掉了。改成“我会一直记得你”。又觉得“一直”这个词太重了,像个承诺。改成“这辈子,我会记得你的”。
“记得”比“不忘”轻一些。不是那么沉重,但意思到了。
我把它投进了学校门口的绿色邮筒。亲眼看着它滑进去,听到“啪”的一声。
我以为它会到他手里。
可是它在这里。
在我手里。
在十五年之后。

**转到我们班是高二开学第二个星期的事。
九月,天还热着。教室里的风扇是那种老式的吊扇,三片叶子,其中一片转起来的时候有一点歪,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。我坐在那个风扇下面,每次抬头看它都觉得它要掉下来了。
班主任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做数学题。
“同学们,这是新转来的同学,叫**。大家欢迎。”
稀稀拉拉的掌声。
我抬起头。
他站在***,穿着一件大一号的校服,领口敞着两颗扣子,袖子挽到小臂,露出一截很白很细的手腕。他的皮肤白得不正常,不是那种好看的象牙白,是那种——“你是不是从来没晒过太阳”的那种白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之前那所学校在阴面的教学楼里,一年四季见不到阳光,他在那儿待了两年,白得像一棵没照过光的豆芽。
他站在***,没有紧张,没有害羞,嘴角甚至挂着一丝笑。那笑容不是讨好,是那种“我知道你们在打量我,随便看”的、有点欠揍的笑。
“大家好,我叫**。木头的木,儿子的子。”
底下安静了。
他顿了顿,又补了一句:“我爸妈给我起这个名字,大概是希望我像木头一样又呆又听话。但我不太听话,所以这个名字可能白起了。”
有人笑了。我没笑。
我觉得这个人有点装。
班主任把他安排在了靠窗第三排——我旁边的位置。
他背着书包走过来,书包是深蓝色的,拉链上挂着一个已经磨得看不出形状的挂件。他把东西往桌上一放,拉开椅子坐下来,动作大喇喇的,椅子腿在地上划了一下,发出刺耳的声响。
然后他转过头来看我。
那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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